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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姊妹怎么分更合理「拆遷親戚在自家加建怎么分」

小李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三個姐姐都已經嫁人。2015年小李結婚,三個姐姐集資在農村老家給他蓋了一間婚房。如今老家婚房面臨拆遷,三個姐姐作為出資人,也希望能分到一些拆遷補償,可弟弟卻不愿意。

產權人為弟弟,實際出資人卻是三位姐姐,這種情況下,拆遷補償到底應該歸誰呢?

(圖片來源于網絡)

集資建房分為兩類,一種是個人集資建房,一種是單位集資建房。上述案例就是個人集資建房,是以個人為單位,親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間自利性質的合作建房,合作的人員固定,操作簡單,目的單純。既沒有向集資者支付利息,也沒有向外人集資。總結來說就是自建自住。

單位集資建房的資金是由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在個人集資建房時就應該保存好各項證據,例如《出資協議》、《借據》、《收條》、錄音錄像等等,明確各出資人權益,以防止將來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因為個人集資建房中,往往每個人出的金額都不同,房本也不會寫上所有出資人的名字,所以出資證明成了最有效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出資人曾為房屋做出貢獻,則很難分配到拆遷款,因為拆遷款的受益人往往是產權人。但也有例外——如果集資建房后房屋遲遲沒有辦理產權證,則需要看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和所有權人的出資比例,房屋實際出資人應當獲得部分拆遷補償款或產權置換補償。


相比于個人集資建房,單位集資建房的手續更標準,會簽訂《集資協議》以保障每位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單位將所建房屋出售給職工后,職工可以獲得房屋的產權及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證,即職工對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整的物權。當單位集資建房遭遇拆遷是可以按照當地的拆遷標準及集資時所占的比例進行補償的。


我國農村地區法律意識相對淡薄,但親人間的感情有時也不夠可靠,即使是親姐弟,也應該在出資時簽訂一份協議。針對本案如果姐姐想要拆遷款,這時若是沒有有力的出資證據,則拆遷款全應歸弟弟所有。雖然人們常說法律和道德是兩種不同的約束,但往往法律更能促進道德。如果以后遇到集資的事情,一定要記得簽訂《出資協議》,給自己一份保障,也給別人一份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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