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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壁畫中的家具「中國古典家具文化」

漢代以前,人們席地而坐,使用的幾案都是適應席地而坐的低形家具。

漢代時各種案的名稱很多,如:食案、書案、奏案、香案供案等。以食案數量最多。食案大多形體較小且輕,史書中常有食案的記載。

西漢 漆案及餐具 1972年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

《藝文類聚》:“燕太子曰:太子嘗與荊軻等案而食”。《后漢書、梁鴻傳》:“孟光舉案齊眉,不敢于鴻前仰視”。

漢代時,皇后五日一朝皇太后,親奉案上食。由此可見食案輕巧靈便,舉案齊眉是非常輕松的事。

西漢 彩繪漆案 江蘇揚州西湖鄉胡場出土

漢代還有一種較大的案,用途較廣,讀書、寫字、宴飲都可使用。

它和專用的食案不同,食案往往在邊沿做出高于面心的攔水線。而這種案不但案面平整,且案足寬大,并作成弧形。一般用途不同,名稱也各異。

漢 曲柵式雕足漆案 江蘇連云港唐莊漢墓出土

讀書、寫字的叫書案,皇帝上朝及各級官吏升堂處理政事的案叫“奏案”。

如《后漢書·江表傳》載:“曹公平荊州,仍欲伐吳,張昭等皆勸迎曹公,唯周瑜、魯肅諫拒之。孫權拔刀斫前奏案曰,諸將復有言迎北軍者,與此案同”。

這類大案,有時也用來作食案用。這類案子,案面多用紙絹裱糊。直到唐代,這種作法還很普遍。

《東觀漢紀》曰:“更始韓夫人,尤嗜酒,每侍飲,見常侍奏事,輒怒曰:‘帝方對我,正用此時持事來乎!起,抵破書案。”(《藝文類聚》卷六十九)

東漢后期,發明了造紙。這時期的案面多用紙絹裱糊,直到隋唐時期還使用這種作法。如唐《摭(執)言》所說:“舉人多以白紙糊案子面。”

西漢 漆案及紋樣圖 1972年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

魏晉至唐五代時期的幾,除沿用漢代形式外,品種又有增加。弧形三足幾在這一時期內被廣泛使用。

敦煌335窟初唐壁畫維摩詰經變圖、103窟盛唐壁畫維摩詰經變圖,五代時期61窟和98窟中的維摩詰經變圖,坐在高架床上講經說法的高僧身邊都輔設著這種弧形三足憑幾。

維摩詰經變圖(盛唐)莫高窟第103窟東壁南側

維摩詰經變(維摩詰部分)局部五代-61窟東壁

弧形三足幾由于其弧形的特點,使用時不論左右側倚或前伏、后靠,都很方便和舒適。

其它如:酒泉丁家閘十六國墓壁畫所繪人物踞居榻上,胸前置三足曲幾,南京象山七號墓出土的陶牛車內的憑幾,南京甘家巷六朝墓出土的陶憑幾等,都是這種弧形三足曲幾。

南北朝出土牛車模型中憑幾

南北朝陶憑幾 南京象山瑯琊王氏7號墓出土

宋程大昌《演繁露》說:“幾者,坐具也,曲木附身以自捧抱。”這種幾可以席地坐時使用,也可以放在床榻上使用。說它是坐具,是指坐時所用的器具。

確切地說,僅是輔助性坐具。“曲木附身以自捧抱”指的是專供坐時依憑的曲幾。這種幾大都較小且窄,幾面微向下凹,有的在上面刻花。

還有的不僅幾身呈弧形,幾面也呈弧形,下附三足,坐時置于身邊,側坐靠倚,甚可人意。總而言之,這類弧形三足憑幾在六朝時期使用非常廣泛。

這種坐時憑伏的幾還有“榰頤”的別名。榰,支撐的意思;頤,即保養、休息之意,榰頤就是為老人而設的憑幾。

《通雅。雜用》說:“隋陽帝親見戒師,有白檀榰頤一枚。”至宋代還偶有所見,以后漸漸不聞。宋代黃山谷《跋閆君校書圖》:“有云榰頤一,一人手持卷,左手據榰頤。”就是說的這種幾。

宋《維摩居士圖軸》中的憑幾為側倚憑幾

唐代出現了高足長桌和長案。從唐初到五代有多幅壁畫有長桌和長案的形象出現。

從初唐335窟北壁維摩詰經變圖、103窟(盛唐)、晚唐138窟,五代61窟、98窟的維摩詰經變圖中都可以看到這種案。

維摩詰經變圖(盛唐)莫高窟第103窟東壁南側

造型為一板為面,兩側以數根彎屈的豎棍安裝在案面兩端縮進一些的位置,案足系一橫木,與彎屈的數根豎棍相連。兩側案足有明顯的外叉,顯得異常穩重端莊。

還有一類是長條形四面平式,此類多帶桌圍,桌上擺放供物,用途與前述長案相同。在盛唐的藥師經變、觀無量壽經變,中唐158窟天清問經變、159窟維摩詰經變,晚唐138窟維摩詰經變,五代壁畫61窟經變品、98窟的維摩詰經變和思益梵天經變中所描繪的長桌,都屬于同一類形。

中唐158窟天清問經變圖

61窟東壁酒肆

這類長桌在唐五代時期的繪畫、石刻及墓葬壁畫中也多有描繪,如:唐代盧楞伽六尊者像第三撥納撥西尊者象中所描繪的長桌,裝飾都很華麗,絕非普通平民百姓所用之物。

反映唐代平民生活的高足長桌和長案,在敦煌壁畫中也屢見不鮮。無論寺廟還是市民,中等以上人家都有使用。從473窟唐代壁畫中可以看到這類家具的使用情況。

473窟唐代壁畫《宴飲圖》(線繪圖)

畫面描繪的是宴享場面,在帷幄中置長桌一,四邊掛以桌圍,上陳勺、筷、杯、盤等食器,兩邊各列長凳,男女數人分坐兩旁。從畫中人物看,此桌和凳的長度是很可觀的。

五代98窟左上角描繪的宴飲圖和61窟右上角的宴飲圖與473窟描繪的基本相同。

在敦煌85窟唐代壁畫中,繪一屠師圖,前放方桌二,肉架后面還有一稍矮的長方桌,屠師正站立桌旁持刀切肉。此桌的面板較厚,四腿也較粗壯,腿間無棖,可能是專為切肉的屠房家具。

85窟唐代壁畫

從屠師與桌案的比例關系看,其高度與現代家具的高度已相差無幾。

臨時性和活動性較強的折疊家具在五代61窟楞伽經變中表現,圖中兩個屠師站立在俎案邊,俎面長方形,面下以兩組交叉腿作支架,從與屠師的比例看,高度應與現代桌案相等。

楞伽經變(局部)肉鋪 五代61窟南壁

敦煌壁畫中還有一種桌類家具,分長方和方兩種。長者前后看各四腿,兩側看各三腿,共十條腿,方者每面各三腿。每腿足部作出象征鴨子足趾間的璞足。在盛唐145窟北壁、445窟彌勒下生經變中嫁娶和北壁彌勒下生經變圖都有描繪。

彌勒上生下生經變右半部分,盛唐445窟北壁,彌勒上生下生經變左半部分,盛唐445窟北壁

從畫面場面看不象是平民百姓。可以想象這種家具的檔次。這種款識到元代還有使用,大者為桌,小者為凳。明清時期我們的鄰國日本還在使用。

關于桌子的起源問題,目前尚有爭議。據1975年第11期《文物》介紹,河南靈保張灣漢墓出土一件綠釉陶桌,上置雙耳圓底小罐兒,與小桌燒結在一起。桌面長方形,邊長140mm,通高120mm。其四足稍高,不同于漢代出土的幾案,又有別于坐榻,外形和現代方桌基本相同。

河南靈保張灣漢墓出土綠釉陶桌 《文物》1975年11期

它的出土,在家具界引起很大反響。有人認為桌子出現于隋唐之際,而靈保張灣漢墓方桌的出土,把桌子的起源提前了近800年,并為一些研究家具的學者所接受。

也有人認為它不是桌子,而應叫案,并作了專門的論述。在承認桌子出現在隋唐之際的同時,又指出最早見到桌子的名稱則在五代時期,因而唐代以前雖然有了桌子的形象,也不叫桌,而應稱為案,說法有其合理性。

河南靈保張灣漢墓出土綠釉陶桌

按照這樣的說法,唐代無“桌”名,而有確鑿的關于桌子的形象資料,所以才把桌子的出現定在隋唐。

而靈保張灣方桌與唐代屠房俎案都具備了桌子的形象,憑此,完全可以把桌子的起源推到漢代。

任何事物都有發生、發展和普及的過程,漢代有胡床,它是漢代特有的高足家具。既然有高足坐具,那么也不能斷定絕對沒有高形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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