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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泡水了怎么投訴「商品房質量問題投訴」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祖華

近段時間以來,家住漣源市漣水名城小區的劉先生一直都處在煩惱中:他新裝修的房屋,還沒住幾個月,卻因為水管漏水,導致房屋被水泡了,地板、墻壁、家具都遭到了不同程度損壞,甚至還殃及了樓下鄰居。然而兩個多月過去了,此事還沒有得到圓滿解決。

好好的新房成了一團糟,劉先生心痛不已。他告訴記者,他是2020年初開始新房裝修的,在選擇管材時,日豐管業公司銷售人員表示,可以全屋定制,上門安裝,對管材質量和水管焊接雙質保,出現事故,廠家包賠。對方的承諾讓劉先生很是心動。當年10月10日,工程完工,由日豐管業分銷商完成檢測、試壓并發放了產品質量合格及質量保證卡。

誰知,今年1月20日,搬新家才幾個月的劉先生發現家里成了“河灘”,急得他四處查找,但始終找不到漏水點。日豐管業公司派人到達現場,水管試壓、撬地板、挖地面,一系列操作過后,漏水點還是沒有找到。兩天后,日豐管業公司換了一撥人前來,拆除劉先生家墻面柜體再次開挖,終于找到漏水點,并進行了修復。

當時,日豐管業公司漣源總代理劉先生當場承諾說,這是水管焊接點有問題,公司對造成的損失及后果全權負責。公司方的表態讓劉先生很是安心。

誰知,2個多月過去了,公司方一直沒有解決問題,現在甚至不聞不問了。近日,劉先生氣憤地向本報記者投訴,他感慨地對記者說:“真沒想到,即便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維權也如此艱難”。

3月17日,日豐管業漣源市總代理劉先生告訴記者,客戶購買的產品確為日豐管業產品,漏水應該是水管的焊接處出現了問題,但最終結果要以公司檢測報告為準。事發后,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上門為客戶進行了事故處置,但是,因客戶在賠償方面提出了過分要求,雙方未達成一致。

日豐管業湖南區一位姓李的負責人則解釋:“事情發生后,我親自去客戶家進行了處理,公司制度要求,質保范圍內損失可以全賠,但必須要拿產品去做檢測,確認是質保范圍內的問題,客戶也可找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但是,客戶不同意公司拿產品去做檢測,賠償問題又達不成一致,所以,一直到現在沒解決?!?

對于日豐管業公司相關人員的回復,投訴人劉先生認為這是在推脫責任:“明眼就能看到的問題,為何非得拿去檢測?我不同意是因為擔心他們的檢測結果不可靠,而第三方檢測公司又不接受個人委托?!?

對此,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商家承諾了對管材質量和水管焊接雙質保,出現事故廠家包賠,那么只要確定漏水點的水管是商家提供和安裝的,商家就應當予以賠付。水管質量鑒定不能做為對抗理由。

[責編:戴蓉]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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